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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張西陸 通訊員/來穗宣)ssd固態硬碟廣州集中整治“群租房”亂象,筆者20日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獲悉,市政府已印發了《廣州市群租房整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近期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群租房專項整治,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、日租、時租、房內設置住人閣樓和3層以上床位的出租屋等五類情況均被定性為“群租房”。
  時租日租屋內設3層以上床位mSATA算“群租”
  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受舊城區改造、房價提高、市場需求推動等因素的影響,近期“群租房”在廣州有抬頭蔓延之勢,並以“房中房”、“ddr4床位房”、“時租日租房”、“膠囊公寓”、“太空艙”等形式單一或混合存在,主要分佈在越秀、海珠、荔灣、天河區等中心城區的專業批發市場、醫院、大學、商貿圈、餐飲、寫字樓周邊以及高檔商住小區、人口較為密集的城中村內。
  這些“群租房”的竹北買屋出現,劣化了來穗人員的居住環境,影響了附近居民正常的工作、學習和生活秩序,引發了鄰裡糾紛,又帶來嚴重的治安、消防、衛生、防疫、結構安全甚至涉恐涉暴等諸多安全隱患問題。
  為此,市領導批示要求開展“群租房”整治工作,徹底消除安全隱患。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根租辦公室據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《方案》,並經市政府同意印發了《方案》,近期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群租房專項整治。
  結合廣州實際情況,人均居住面積是界定“群租房”的一項很重要的標準,廣州主要依據住建部《住宅設計規範》以及參照北京、上海市等城市的做法來確定人均居住面積標準。
  《方案》將“群租房”整治範圍確定為五類,即按獨立居住空間(不含陽臺、廚房、衛生間和儲物室)計算,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的出租屋;將住房分割、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和主體結構的出租屋;將原始設計為陽臺、廚房、衛生間和儲物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供人居住的出租屋;以小時、天數為租期的時租日租出租屋;房間內設置住人閣樓和3層以上床位的出租屋。
  拒不整改“群租房”將依法處罰
  圍繞上述標準,今年的“群租房”整治時間為期半年,7月為動員部署階段、8月調查摸底、9月自行整改、10月至11月集中整治、12月督查總結。
  同時,整治行動也明確了各區、縣級市政府為本轄區“群租房”整治工作的總牽頭單位,負責轄區的整治工作,同時明確了五類“群租房”整治工作的主責部門,其中,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的,主責部門為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;違規改建為“房中房”的,主責部門為國土房管部門;改變使用功能的,主責部門為規劃部門;時租日租的,主責部門為公安部門;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,主責部門為公安部門。
  據介紹,這次整治行動採取依法依規、疏堵結合的原則,首先採取屋主(代理人)自律自糾、自行整改的做法,但對拒不整改的“群租房”,則依法、依規、依程序進行處罰拆除。
  上述負責人表示,由於“群租房”整治工作是一項長期的任務,不能單靠突擊或集中整治的方式,必須建立長效機制。為此,《方案》明確了各方職責,將“群租房”整治工作納入地方和部門的日常工作,並結合廣州城中村安全隱患整治三年行動計劃,同並推進。
  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歡迎市民舉報“群租房”線索,市民舉報可到所在地街(鎮)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。
  ■行動
  嚴打非法經營“床位房”
  20日,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通報了各區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“群租房”整治情況,非法經營“床位房”、“太空艙”等情況依然嚴重。
  去年11月6日,林和街僑庭社區網格員蔡穎珊、陳利榮、梁志泳在巡查轄區內天河北路364號樓宇時,發現21樓E房涉嫌存在“太空艙”情況,該房性質為住宅,面積約為120平方米,現場發現“太空艙”22床,管理員現場進行拍攝取證,經過初步瞭解,該場所並未申請營業執照,管理員現場發出整改通知書,要求在10天內對涉嫌“太空艙”問題進行整改。
  11月7日網格員將情況報送給專區民警(派出所),請求協助處理,民警根據網格員提供的人員信息資料,對問題房屋的出租屋、承租人進行約談。並經過專區民警、網格員多次上門跟蹤處理,11月15日涉嫌問題的承租人已搬離該房屋。
  無獨有偶,沙河街左竹園社區工作站出租屋管理員在日常上門巡查中發現,禺東西路25號某出租屋內存在經營“床位房”情況,該房屋客廳和房間均放置了許多張雙層床,人員居住密集,且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,可謂“開門即是床,伸手就碰牆”。
  針對上述發現的情況,出租屋管理員立刻登記承租人和入住人員信息,開具出租屋違法違規行為告知書,勒令承租人7天內搬離整改。隨後,街道流管中心將情況通報至派出所,並致電屋主,經過一番法律法規的思想教育後,屋主表示願意配合整改。
  7天后,流管中心再次聯合社區民警上門進行複查,發現該出租屋承租人仍未按要求搬離,社區民警現場遂將承租人帶返派出所進行行政拘留並罰款,經過多番教育及出租屋管理員連日端點守候,禁止租客入住的情況下,承租人終於於4月底搬走。  (原標題:廣州集中整治“群租房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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